榜样|王小莉:身残志坚、乐于助人的“最美法官”
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有一位只能用左手“落槌”的法官,她叫王小莉。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王小莉克服右手残疾带来的不便,竭尽所能,将更多的关爱给予弱势群体。2020年,她被评选为“江苏省第六批岗位学雷锋标兵”。
每年的学雷锋日前后,王小莉都会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看望这里的孩子们。她担任这里的法治副校长已有三年多了,每次来到学校,都要给孩子们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并给他们准备小礼物,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法治妈妈”。
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老师陈华娟说:“王庭长作为我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不定期地到我们学校来给我们学生进行一些法律知识的讲座。我们学生也都非常喜欢王庭长的讲课,特别感谢王庭长对我们学生的关爱,也感谢她对我们特教事业的关心。”
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说:“虽然日常的审判工作比较繁重,但是我还是会每学期抽出时间来看一看这里的学生们,讲一些法治的故事。我希望自己的一点点努力能够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王小莉成长于姜堰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因为出生时的医疗事故,造成了她右手功能丧失,生活中几乎所有事情都得依靠左手。2006年,王小莉硕士毕业后,参加了某直辖市的公务员考试,取得笔试和面试双第一的骄人成绩,却因体检不过关而与心仪的职位失之交臂。但她并没有灰心,继续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最终成为江苏法院系统正式招录的第一位残疾人法官。
带着这份感恩之心,王小莉不仅在日常审判工作中,总是特别关心弱势群体,在生活中也竭尽所能给予他们关照,帮助他们走出阴霾,迎接美好生活。
“法律是弱者的福音”,王小莉始终牢记这样一句话。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面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时,王小莉总是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王小莉还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开展各类社会活动100余场;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多次;带头走访企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题讲座20余场。
记者:严伟 刘颖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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