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中国共产党泰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摘要)
(2023年2月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泰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泰州召开。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贯彻信长星同志在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邓修明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朱立凡在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成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会审议通过沈峻峰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强调,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李子韵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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