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靖江市疫情防控第53号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二十条)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
12月3日0时起,调整防控管理措施,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全市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对风险较高的点位,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实施精准防控措施。
二、所有泰州市外来(返)靖人员要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备,在交通卡口扫“前哨码”、接受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跨省流动人员,落实“落地检”及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各餐饮场所、公众娱乐休闲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经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即可有序恢复营业(开诊)。
四、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所有乘客须主动扫“前哨码”,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
五、全市所有商超、市场、公园、门店、小区、景点、企业和党政机关等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前哨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进必查”。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师生涉疫风险核查,具体返校时间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七、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来源:今靖江
编辑:康希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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