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有了省级地方“标准”
2020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出台《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全面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发布地方标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2020年6月30号,记者曾报道过泰州80家实体店对外公开承诺,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无理由退货。记者今天从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两年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已陆续增加到了2000多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不仅赋予消费者“后悔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大胆,也倒逼经营者改善服务、提高自身竞争力。《规范》的发布,将有利于充实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优化消费环境,构建城市品牌。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平台以及商家开展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工作等方面。同时,《规范》还明确了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相关工作时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政府倡议、自愿承诺、客观诚信和便民高效。政府鼓励商家作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一旦自愿承诺,将受到全社会约束,应接受全社会监督。
记者:尹友荣 申莉
编辑:徐涛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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