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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泰州市文明办召开《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专题学习会

来源: 编辑:闾巍 2022-10-11 14:10:32 查看数:0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月10日,市文明办召开专题学习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高宇彤出席专题学习会并作重点领学,市文明办副主任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市(区)文明办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强调

全市文明办系统要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不断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会上

各市(区)文明办主任

分别作学习交流发言

靖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吕宏坤:

社会文明需要“培”和“铸”,才能让同心同行成为共识,社会文明需要“引”和“润”,才能让向上向善凝聚共鸣,社会文明需要“治”和“约”,才能让文明习惯形成风尚。

泰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卞维国:

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培育文明风尚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兴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邵如柏:

当前,兴化市全市上下全力投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样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创建工作导向,像绣花一样精细化管理城市,抓好市民素质,真正落实好“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靠民、创建育民”。

海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陈正浩:

注重深化拓展,让文明实践从“盆景”走向“风景”,注重常态长效,让文明创建从“认识”走向“共识”,注重道德滋养,让文明培育从“独木”走向“成林”。

姜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丁红梅:

要以《论述摘编》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重要论断,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精神文明带来的实效和实惠。

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区统战部副部长雷家昌:

深入实施“新思想工程”“新风尚工程”“新品行工程”“新生活工程”“新秩序工程”,不断提升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记者:闾巍

编辑:赵采薇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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