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人事任免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3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冯海镛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王英俊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3月3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倪守红同志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雪霞同志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法制)工委副主任;
周来泉同志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
免去:
姚建华同志的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礼庆同志的高港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法制)工委副主任职务;
倪守红同志的高港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职务。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3月3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兴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芬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谭毅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张志伟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安丰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陆乔立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程华国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罗树平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韩燕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彭建平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何芬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刘安丰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长宏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华涛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许钧同志的高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3年3月3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单方圆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书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书荣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来源:高港人大
编辑:陈欢
责编:赵倩倩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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